远离非法集资 拒绝高利诱惑
索 引 号 | KZ031-2020-000098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克州住建局 | 发布日期 | 2020-06-18 1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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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号 | ||
来 源 | 克州住建局 |
近几年房地产市场的火爆、房价的飞速上扬,导致房地产行业成为违法人士心中的聚宝盆,以房地产名义开展各种违法活动,非法集资也不例外。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案有吸纳非法资金周期短、涉案金额大、涉案人群广的特点,因此一旦案发将会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
首先我们先了解一下什么叫非法集资。它一共有三个基本特征,只有满足这三个特征就一定是非法集资:一是房地产企业违法违规将整幢商业、服务业建筑划分为若干个小商铺进行销售,通过承诺售后包租、定期高额返还租金或到一定年限后回购,诱导公众购买。二是房地产企业在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有的甚至是项目还没进行开发建设时,以内部认购、发放VIP卡等形式,变相进行销售融资,有的还“一房多卖”。三是房地产企业打着房地产项目开发等名义,直接或通过中介机构向社会公众集资。
希望广大消费者切勿听信一些片面的误导性宣传,要正确甄别相关的宣传信息,对房地产投资面临的潜在风险要有客观、理性的判断,做出正确的投资选择。
同时,也提醒已经购房的业主,一是督促开发商将商品房合同进行网上备案,二是发现开发商蓄意诈骗、携款逃匿,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当开发商不能按合同要求兑现回购或支付回报承诺时,要及时采取措施,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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