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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047834X/2022-02715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2-08-13 19:14 发布日期 2022-08-18 19:15
文        号 克党农领办发〔2022〕23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单位 克州乡村振兴局 发布机构 克州乡村振兴局

各县(市)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

现将《关于开展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回头看”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自治州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        

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13日              

关于开展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回头看”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党委农办自治区乡村振兴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新政办函〔2021〕14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自治州扶贫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克政办发〔2021〕7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及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回头看”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结合我州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的意义

2021年以来,各县(市)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自治州党委、政府部署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细化操作办法,认真开展摸底调查,推进确权登记移交,分类开展管护,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各县(市)要充分认识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重要性,按照《指导意见》要求,在2021年集中摸底调查,确权登记移交的基础上,再用2个月时间,集中组织开展一次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回头看”,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健全长效运行管理机制,确保扶贫项目资产持续发挥作用。

二、工作内容

“回头看”是各县(市)按照《指导意见》要求,在完成2013—2020年扶贫项目资产摸底排查、确权登记移交,分类开展管护的基础上进行,对全州2013—2020年所有扶贫项目资产进行全面排查,重在查漏补缺,纠正偏差;对2021年衔接资金项目资产开展确权登记移交工作。重点关注五个方面:

(一)扶贫项目资产摸底是否全面。对照《指导意见》明确的时间范围、资金范围、项目和资金范围,重点看扶贫项目底数是否全面摸清,有无遗漏,资产台账信息要素是否完整准确。

(二)扶贫项目资产是否按规定确权移交并入账。重点查看扶贫项目资产是否按规定确权、移交、登记入账,是否存在权属不清、责任不明的现象;实地查看资产运营、管护现状,排查账实是否相符,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录入资产台账与线下台账是否一致;查看2021年衔接资金项目资产是否完成确权登记移交工作。

(三)扶贫项目资产是否按照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纳入相关管理体系。重点看扶贫项目资产是否纳入现有国有资产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以及相关行业管理体系管理;是否建立后续管护机制,日常管护是否落实到位。对于国有资产,要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制度要求,督促做好资产保值增值和收益分配,涉及资产处置的,严格按程序规范处置。对于村集体资产,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强化资产运营管理,做好收益分配工作,所得收益重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四)经营性资产是否存在闲置或低效,是否发挥联农带农作用。重点看经营性资产现状,是否存在闲置(分半年以上、1-2年、2年以上)、低效、浪费等情况,签订运营合同是否合法合规,运营收益及分配使用是否及时、规范,是否存在简单发钱发物、一分了之等情况。

(五)是否存在违纪违规问题。重点查看是否存在贪污侵占、优亲厚友、骗取套取等问题。

三、进度安排

(一)培训阶段(8月上旬)。根据自治区的统一安排,各级在8月上旬完成培训工作。通过培训,确保每个行政村都有熟悉排查工作政策及要求的业务骨干,有一支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明白人队伍,全过程参与资产后续管理“回头看”工作。各县(市)要细化“回头看”方案,进一步要把握摸排重点、明确时限要求,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回头看”工作。

(二)县级集中排查整改(9月15日前完成)。以县(市)为单位组织开展“回头看”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项目资产建立台账,逐项研究解决,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三)验收阶段(9月16日至9月30日)。各县(市)要组成验收检查组,对各行政村“回头看”情况进行全面验收;自治州将在县(市)级验收的基础上,随机抽查不少于20%的村进行复核。自治区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回头看”暨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实地调研组对县级开展“回头看”情况进行抽查,核查“回头看”问题台账中问题的真实性,核查“回头看”工作质量,按照县市资产价值的10%随机抽取部分资产进行实地查看,抽取的资产数量原则上不少于5个。(3个经营性资产、2个公益性资产)

(四)总结阶段(10月10日前)。各县(市)对“回头看”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挖掘亮点经验,梳理共性问题和困难问题,研究提出推进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具体办法措施,完善长效机制,形成“回头看”工作总结(含2-5个典型案例),以县(市)为单位于2022年10月8日前将工作总结及相关附件报自治州乡村振兴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调推动,压实工作责任。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涉及领域广、部门多,各县(市)要统筹协调,精心部署,高标准、严要求,用切实管用的措施认真开展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回头看”工作。州、县(市)抓好落实,乡(镇)、村认真抓好落地工作,强化县乡主体责任,第一书记、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工作责任,持续推动排查,确保结果真实、数据准确。国家将在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中增设扶贫项目资产清查模块,各县(市)要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做好村集体资产清查衔接管理工作。同时,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资产模块相关权限已开放至县级,各县(市)根据自查情况对前期录入的资产基本信息要素进行更新完善,保持线上线下一致。

(二)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调度指导。各县(市)要加强对乡村两级“回头看”工作的培训指导,及时调度了解工作进展,及时发现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强横向纵向沟通对接,逐级反映。涉及需自治州层面解决的,报州乡村振兴局,自治州层面无法解决的向自治区反映。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走过场,确保“回头看”取得实效。

(三)强化考核监督,健全长效机制。各县(市)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进一步完善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制度建设,健全常态化管理机制,并与过渡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形成的帮扶项目资产管理有效衔接。扶贫(衔接)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纳入年底财政衔接补助资金绩效考核。

附件:1.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回头看”问题整改汇总表(地州级)

      2.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回头看”问题整改台账表(县级)

      3.XX县项目资产“回头看”抽查情况统计表(调研组)

      4.XX县(市、区)抽查扶贫(衔接)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情况统计表(调研组)

      5.关于开展扶贫项目资产“回头看”工作总结(参考模板)


附件:1.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回头看”问题整改汇总表(地州级)

      2.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回头看”问题整改台帐(县级)

      3.XX县扶贫项目资产“回头看”抽查情况统计表(调研组)

      4.XX县(市、区)抽查扶贫(衔接)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情况统计表(调研组)

      5.关于开展扶贫项目资产“回头看”工作总结(参考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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