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01047834X/2022-0271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2-09-05 19:41 | 发布日期 | 2022-09-10 19:55 |
文 号 | 克党农领办发〔2022〕24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发文单位 | 克州乡村振兴局 | 发布机构 | 克州乡村振兴局 |
各县(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
根据州委工作部署,为加快培育发展农业全产业链,优化产业布局,强化项目支撑,提升现代农业质量、效益,切实让农牧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现就聚焦州委决策部署,高质量编制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把握项目库建设规模
项目库建设要坚持科学合理,严格把握规模,既体现项目储备功能,又体现管理功能。根据自治区对项目库建设管理工作的要求,县级项目库按项目成熟度、轻重缓急及前期工作时序分为储备库、备选库、执行库三级库。储备库规模不低于上年度到位资金的150%,备选库规模不低于上年度到位资金的120%,执行库规模不低于上年度到位资金的100%。
对专项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方向一般债以及专项债资金的项目也要相应建立项目库,额度根据本县(市)实际需要确定,建议参考衔接资金三级项目库执行,做到应纳尽纳,储备充足。
二、优化项目库结构,强化产业投入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要求,2023年项目库产业类项目占比不得低于60%,三级项目库均要把握不低于60%的占比关系。各县(市)应结合实际、系统谋划,紧紧围绕自治州产业发展布局,以优先支持产业发展为先导,支持全产业链关键环节,解决产业提档升级的关键制约因素,培育县域富民产业。重点投入以下几个方向:
(一)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围绕自治区下达本县(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加大衔接资金和其他涉农整合资金投入力度,统筹考虑2022年建设任务和2023年建设任务,合理安排项目资金。统筹考虑高标准农田建设与林果业发展的功能规划,积极稳妥开展林果间种模式转型,做到宜粮则粮、宜果则果,实现效益最大化。
(二)加大设施农业投入力度。按照产业发展布局和国土空间规划,充分利用闲置土地、戈壁荒滩大力发展设施农业温棚,有效扩大设施产业发展空间。加快推进设施农业项目建设,加强和完善现代设施农业产业园基础设施,重点新建一批标准化现代设施大棚、智能日光温室大棚、大田拱棚等设施农业项目。
(三)加强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紧紧围绕州委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重点发展肉牛肉羊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在提质增效和增量上下功夫。一是围绕养殖基地谋划项目。盘活现有养殖基地(养殖小区)、棚圈(暖圈)等,对有提升空间的设施进行巩固提升,根据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新建一批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基地;二是围绕饲草料基地建设谋划项目。对现有饲草料基地提质增效,完善现有饲草料基地配套基础设施、改善土壤、优化饲草品种种植等;新增草料基地谋划项目,积极开发人工饲草料基地建设,分析论证好用地和用水的问题,积极争取用水指标,合理规划水资源。加大新增饲草料基地基础设施投入,为做大做强畜牧全产业链提供保障。
(四)加大标准化林果基地建设。根据自治州林果产业发展布局统一规划,结合本县(市)特色林果分布,坚持“调优结构、突出特色、打造精品”的原则,按照基地规模化、管理集约化、栽培标准化的要求,积极谋划标准化示范园建设、林果精品园建设。充分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人工饲草料基地项目谋划林果基地项目。
(五)强化盐碱土地改良。扎实推进盐碱地改良,围绕盐碱地块的改良谋划项目,充分运用化学改良、生物改良、物理改良等措施,多措施多渠道开展盐碱地改良,提升盐碱地综合治理能力,疏渠排碱,积极采取竖排水通道等压碱方式。
三、优化项目入库程序
继续坚持“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州备案”项目入库流程。对跨区域、规模化、影响县域产业发展战略性的项目可由乡镇或县级行业部门提出,经充分征求相关乡村意见并履行公告公示程序后入库。使用衔接资金、涉农整合资金的项目必须从县级项目库中选择,未按程序入库项目不得安排资金。
四、强化项目入库审查
要切实强化项目入库审核,严格执行《克州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入库审查表(试行)》,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论证把关作用,着重突出行业主管部门的政策性把关,乡村振兴部门要重点关注与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等利益联结帮扶机制建立等情况。对带动能力强、利益联结机制紧密、资金使用效益高的项目,应予以优先支持入库、优先安排。
五、规范项目库管理
认真执行国家及自治区《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国乡振发〔2021〕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新乡振〔2021〕1号)文件精神。严格项目库动态管理,规范项目库建设,各县(市)严格按照自治州统一制定的项目库分类统计表(附件1)和县级项目库表(附件2)编制和管理项目库,同时根据本次开展“十四五”规划和实施方案编制工作,认真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2022-2025年项目规划编制工作。
附件:1.克州县(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分类统计表
2.克州县(市)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
自治州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克州县(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分类统计表
2.克州县(市)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