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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调研报告

索  引  号 KZ025-2021-000018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克州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1-03-03 12:05
名        称 克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调研报告
文        号 〔〕号
来        源 克州农村合作经济发展指导中心

一、总体情况

截至2020年底,我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流转总面积4.5万亩,流转率达8.3%(占家庭承包地总面积的百分比),较2019年呈增长上升趋势;其中:有2个县分别是乌恰2600亩增长90%,阿克陶县39364.25增长90%共签订流转合同9235份,签订流转合同的承包耕地经营权流转面积达25919.45亩,占承包耕地经营权流转总面积的57%。全流转土地经营权农户总户数为9572户,占家庭承包经营农户数的12.8%,其中全部流转出经营权农户数达458户,占流转土地经营权农户总数的4.8%州没有浪费农地资源、改变农地用途等违法违规流转行为

二、农村土地流转的经验做法

截至2020年底,我州农村土地流转呈现出以下特点:

1.有偿流转租金不高。2020年期间,阿合奇县一是261户农民流转的3220.2亩土地收入为966060元,每亩租金为300元,流转后的收入比原来没有流转时的要多,其收入增加的占92%以上,与原先收入持平占8%。二是流转以短期为主,据调查,全县土地流转期限在1年以内的占98%,一年以上的没有。三是流转方式多以政府组织流转为主,农户之间自行流转的少之甚少,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主要是阿合奇县苏木塔什乡农户和苏木塔什乡开来切克农牧业发展公司之间进行,是村公司与农民签订承包经营合同,有0.01%土地流转操作是在农户与农户之间进行。阿合奇县农村土地承包流转以乡或村的集体土地转包给个人为主,农牧民之间土地承包流转为个别少数,且流转土地数量较小。四是261户农民转出土地主要原因为:外出务工占3%,缺少劳动力占2%,农民自己不想种地占2%,种地收入少占1,其他原因占92%。阿克陶县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引导鼓励农民承包土地向主导产业和规模基地集中,加快培育沙棘、核桃、枸杞、牦牛等支柱产业。阿克陶县喀热开其克乡已建成0.19万亩沙棘基地、0.08万亩核桃基地;阿克陶县加马铁热克乡已建成0.49万亩甜菜产业基地。乌恰县农田主要种植小麦、玉米、蔬菜、苜蓿、杏子等农作物,另外设施农业面积较少。主要原因一是在家劳动力人均耕地面积少。二是农民劳动力 建议修改为 思想还没有解放,外出挣钱积极性不够,外出劳动力比例不高。三是农户承包地块分散,大规模连片的承包地不多。已发生的土地流转形式主要是以转包方式把一部分耕地转包给同组的农户,但没有签订转包合同,甚至流转的耕地情况也未上报。2020年乌恰县再次安排对各乡村集体机动地清理再分配工作。此次,农村土地确权承包地为47410.67亩,共清理出村集体机动地为12032.67亩,国有土地6528.10亩,开荒地19536.17亩。

2.通过实施扶持粮食生产、土地整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标准农田建设等农田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努力为促进土地经营权流转提供必要的基础设施支撑。由乡(镇、场)建立土地储备库,统一对外发布流转信息,进行农业项目招商,为实现土地连片规模开发提供了稳定的耕地保证。

3.土地流转的模式。克州坚持以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和示范引领、点面结合、逐步推进为原则,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社会化服务为支撑,根据2018年清理土地和农民家庭承包(确权)地现状,结合无劳动力家庭耕地、集中连片整治土地、乡村先行试点土地等不同性质,采取家庭经营、集体经营、流转经营和托管经营等方式,形成亲邻、大户、合作社、企业等主体合作经营、联合生产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4.社会化服务。积极通过招商引资等方式与相关企业进行联合合作,实施相关产业建设项目,促进当地农民实现短期增收,促进当地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助推精准脱贫攻坚。一是兜底清理流转土地和农民家庭承包(确权)土地。坚持以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和示范引领、点面结合、逐步推进为原则,以社会化综合服务为支撑,兜底流转全县范围内的未清发包清理土地和农民家庭承包(确权)地,形成“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农户”的主体合作 建议修改为 、联合生产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提高劳动生产率,推动农业“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生产进程,提升农业效益和提高农民收入。二是综合开发利用全州范围内的戈壁滩、盐碱地。以西部大开发为契机,以改善生态、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实现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科技为先导,以重点工程项目为突破,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5.培育大户促流转。依托龙头企业推进规模经营,通过扶强做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有效带动扩展特色农产品规模,促进农民自愿转租承包耕地,特别是促进了一批种养能手连片承包、规模经营,有效推动了农业产业化发展。扶持专业组织促进流转,积极鼓励和扶持农村经纪人、专业技术能人、专业大户创办或领办各类专业合作组织,开展专业化、系列化服务,提高农民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能力,着力解决农业分散经营的缺陷,保证土地经营权流转良性发展。

6.营造环境促流转。通过实施扶持粮食生产、土地整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标准农田建设等农田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努力为促进土地经营权流转提供必要的基础设施支撑。由乡(镇、场)建立土地储备库,统一对外发布流转信息,进行农业项目招商,为实现土地连片规模开发提供了稳定的耕地保证。

三、土地流转的效益

1.促进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土地经营权流转促进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高效益行业合理流动,使一大批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逐渐摆脱了土地的束缚,转而从事二、三产业,加快了城镇化进程和农民增收的步伐,截至目前,克州阿克陶县土地经营权流转后劳动力转移36325人/次左右,预计劳务创收11051万元,比上年同期计增长19.8%.

2.促进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土地经营权流转促进了招商引资,不断引进外地资金、人才、技术和管理经验,不仅带动了当地的资源开发,为发展精品农业、现代农业创造了条件,还促进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提高了农村经济效益。

3.促进了农村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土地经营权流转不仅有利于土地逐步向种养能手、龙头企业、个体工商户集中,使一部分社会资金流向农村,促进了农业的规模经营,拓展了部分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空间,而且还有利于农村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去年12月份以来,通过土地平整后推进土地规模化经营,进而带动农村劳动力、资金、技术等资源的优化配置,有效的提高了流转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

四、关于推进我州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建议

根据我州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的现状,提出以下政策思路:

1.积极加强宣传引导。要以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为重点,通过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将相关法律、法规的条款和土地流转典型事例与成果,采取听、看、比的方法,向广大农民群众进行多层面、多方位的宣传和引导,着力提高农民群众对土地流转的思想认识,积极营造土地流转的工作氛围,让更多的农民和基层干部主动参与和配合土地流转工作,广泛形成大局意识、发展意识,全面推进土地流转速度。

2.坚持一个原则。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依法是指土地经营权流转过程中必须坚持有法可依,在坚持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进行流转;自愿是指土地经营权流转必须处于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具体事项事宜应当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有偿是指土地经营权流转在公平原则上基本实现等价有偿。在流转过程中,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限的剩余期限,受让方必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3.建立一个市场。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县、乡两级应适时成立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机构。建立完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信息库,及时收集、整理、发布土地经营权流转供求信息,为辖区内流转供需双方提供对接平台.积极培育土地经营权流转中介组织,为土地经营权流转提供专业的咨询、土地评级、土地评估、土地托管、保险、融资等服务,促进土地实现高效、有序流转;及时组织土地经营权流转供需双方见面洽谈,做好项目对接;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签订指导,统一制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文本,严密各项条款和流转程序;建立土地经营权流转档案,对土地经营权流转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整理、存档。

4.构建一个机制。利益分享与风险化解机制。充分确立农民在土地经营权流转中的市场主体地位,规范地方政府行政管理行为,收入分配适当向农民倾斜,探索土地经营权流转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就业岗位数量,保证稳定的劳务输出能力,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可以考虑适时设立抵御土地经营权流转风险专项基金,增强农民和企业抗风险能力。探索建立农业风险保险和政策性保险为主的农业保障体系,降低或分散农业风险;州级政府适当对商业性保险公司提供的农业保险给予政策优惠,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来开展农险业务,通过构建农业保险体系,降低土地经营主体的自然风险。

5.落实一个政策。加大扶持政策。制定优惠的税收政策,对积极开展土地经营权流转和规模化经营的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种养业大户,尽量减免有关税收和费用;畅通农产品运输渠道,积极构建产销一体化物流链;落实金融融资政策,对于从事土地经营权流转和规模化经营的单位和个人,积极拓宽融资渠道,放松抵押和担保条件,利用财政贴息项目和资金,搞好农业产业化开发,对于财政贴息资金,可适当投入从事土地经营权流转的项目贴息补助;落实好农业扶持政策,在农业发展项目和种粮直补上向流转主体倾斜,将农业发展项目与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有机结合,重点扶持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农业项目。

6.做到一个带动。试点示范带动。由州级人民政府对所要流转的土地进行规划,在保证生态环境不受破坏的前提下,因地制宜设置种植养殖功能区。各乡(镇)根据功能区,做好土地经营权流转配套服务,重点在种养品种、劳动力、农业技术等方面满足流转主体所需,按照区域农业发展规划,积极打造乡(镇)特色农业发展品牌。扶持壮大龙头企业,激发其带动示范作用,鼓励采取“企业+市场+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做到实施一个项目,建设一个项目,打造一个亮点,致富一方群众,带领更多的企业、专业合作社组织和群众致富,更好地调动土地经营权流转各方面积极性。


克州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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