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州农业农村局农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 01047834X/2022-02794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2-07-26 19:48 | 发布日期 | 2022-07-29 19:04 |
文 号 | 克农函〔2022〕50号 | 有 效 性 | 失效 |
发文单位 | 克州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 | 克州农业农村局 |
根据自治州关于印发《自治州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克安〔2022〕10号),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以及7月11日国家、自治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力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等各项工作,结合克州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新疆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以“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主线,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和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关于安全生产部署要求,狠抓“强化安全责任制、防范重大风险、堵塞盲区漏洞、严格监管执法、强化担当作为”五个落实,不断织密织牢行业责任体系,压紧压实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主体责任,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任务
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全面检查、严格执法、彻底整治”工作要求,集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进一步强化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安全生产责任,严查事故隐患,不断巩固农机安全“三年行动”专项整治活动成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组织领导
成立全州农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阿不都热合曼 农机化发展中心党支部
阿不都卡德 副书记、主任
副组长:贺伟平 农机化发展中心党支部委员、二级调研员
成 员:徐菊花 科技教育和标准化科负责人
艾斯卡尔·朱马洪 产业发展指导科负责人
祖力皮亚·斯马义 科技教育和标准化科工程师
努尔比亚·阿木提 科技教育和标准化科助理工程师
外力·吾甫尔 产业发展指导科工程师
买尔哈巴·热满库 产业发展指导科助理工程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技教育和标准化科,办公室主任由徐菊花同志兼任,成员为祖力皮耶·司马义、努尔比亚·阿木提,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四、检查范围
全州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农机维修网点、各类农业机械以及大型工程机械设备。
五、检查内容
(一)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和执行情况;各县(市)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主要领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农机事故报告值班制度的落实情况;农机事故统计报告工作,事故上报是否及时、全面、准确;农机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情况。
(二)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农机“三率”完成情况;检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和大型工程机械设备登记、年度检验情况;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和大型工程机械设备驾驶操作证的申领、换发、审验情况;重点农业机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与应急、公安、交通、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等有关部门联合执法,查处非法载人、客货混装、无证无牌驾驶、超载、超宽、无尾灯和拖车尾部无反光警示标志的驾驶拖拉机、无牌、无证、无终端操作大型工程机械设备、按规定设置大型工程机械设备集中安全停放点等违法行为情况。
(三)农机安全政策法规落实情况。各县(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及自治州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要求以及克州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关于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落实情况。
(四)重点场所隐患排查情况。配合乡(镇)、村(社区)以及公安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加大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机库机棚等场所消防安全的督促检查,重点加大对私自存油、消防机械及设备等存在火灾隐患行为的检查情况。
(五)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情况。各县(市)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情况,组织广大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开展日常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情况。
六、时间安排
(一)广泛动员部署,自查自改阶段(2022年7月30日前)。各县(市)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要在总结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分析研判当前面临的风险挑战的基础上,周密部署、广泛动员,全面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
(二)深入开展排查,集中整治阶段。(8月上旬至8月底)。各县(市)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要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深入开展对表检查,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把问题隐患查实、查准、查清,特别是要把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事故风险隐患排查出来,建立问题隐患责任清单,逐一整改销号。
(三)强化集中攻坚阶段(9月上旬至10月上旬)。通过集中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整治一批重大农机安全风险隐患,推广一些经验做法,切实把安全风险控制住、把农机事故隐患消除掉,坚决防范和遏制重大农机事故,确保农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四)全面总结改进阶段(10月中旬至10月底)。开展“回头看”,重点检查动员部署、十五条硬措施落实、专项整治、隐患排查、风险管控、集中执法等工作落实情况,梳理总结农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情况、查找分析工作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健全完善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农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七、工作要求
(一)全面压实责任。各县(市)要加强农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组织开展检查指导,严格进行执法检查。
(二)强化工作落实。要确保检查做到全覆盖,确保检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掌握实情。将检查和严格执法结合起来,督促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要当场送达整改指令书,督促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方案、规定整改期限,建立严密的农机安全措施,确保农机安全。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提交上级部门督促整改,跟踪落实。
(三)确保信息畅通。各县(市)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要统筹做好农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专项整治的信息报送工作,建立完善周调度、月通报制度,安排专职人员负责,于7月30日前将动员部署情况和联络员报州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各县(市)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向州农业农村局每周六前报送百日攻坚行动问题清单(附件一)、每月25日前报送百日攻坚行动统计表(附件二),10月20日前报送全县(市)农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总结。联系人:努尔比亚·阿木提,联系电话:19109087775。
附件:1.自治州农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问题清单(周报)
2.自治州农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统计表(月报)
克州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自治州农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问题清单(周报)
填表单位(盖章):填表人:联系电话:审核人:
序号 |
县(市) |
发现日期 |
隐患(企业)单位名称 | 隐患类别 | 问题隐患 | 整改措施 |
计划整改时限 |
责任单位及人员 |
整改阶段 |
实际整改完成时间 |
检查单位及跟踪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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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自治州农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统计表(月报)
填表时间:2022年月日
检查组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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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农机合作社(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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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农机大户(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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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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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农机大户(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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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问题隐患 |
执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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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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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率 |
发现 |
已整治 |
整改率 |
行政处罚 |
关闭取缔 |
停产整顿 |
处罚罚款 |
移送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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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
(项) |
(%) |
(次) |
(家) |
(家) |
(万元) |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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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农机化发展中心统计本部门检查情况累计数据。
联系电话: 审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