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命名苟太阳等15户为“(优秀)平安家庭”的决定
索 引 号 | KZ010-2019-00000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19-05-30 00:00 | 发布日期 | 2019-06-04 20:11 |
文 号 | 克外党组〔2019〕9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发文单位 | 克州外事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克州外事办公室 |
克州克州外事办公室平安建设领导小组按照(优秀)平安家庭创建标准,对苟太阳等15户(优秀)平安家庭进行了复验,均达到了(优秀)平安家庭创建标准。经州外办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命名苟太阳等15户为“(优秀)平安家庭”。
克州外事办公室党组
2019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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