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9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索 引 号 | 01047834X/2022-02651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克州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 2022-09-08 17:40 |
名 称 | |||
文 号 | 〔〕号 | ||
来 源 | 克州生态环境局 |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7日-2022年月1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8-4222569(兼传真)
通讯地址:新疆阿图什市天山路东20号院,邮编84535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国家电投克州阿图什25万千瓦100万千瓦时共享储能和100万千瓦市场化并网光伏发电项目(一期40万千瓦)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图什市上阿图什镇 |
克州绿动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湖北安源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交流侧总装机容量为400MW,同时新建1座35kV开关站,开关站内布置有规模为100MW/400MWh储能设备 |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产生的施工扬尘、燃料废弃、焊接烟气。 2.施工期噪声,包括固定机械施工产生的固定噪声源及各种运输车辆产生的流动噪声源。 2.施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 3.工程施工中的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运行期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运检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以及太阳能板清洗废水。 2.光伏电产运行期间运检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设备区产生的生产垃圾。 3、磷酸铁锂电池在过充、短路、加热等情况下磷酸铁锂电池可能会发生爆炸风险。 环境保护措施: 1、加强人员行为规范管理,文明施工,尽量减少施工占地,合理规划、设计施工便道及场地,材料运输过程避免过多扰动原地貌,施工时应在工期安排上合理有序,严格控制施工范围,采取挡土墙、护坡、护面、排水沟等防护措施,对临时占地的开挖土方实行分层堆放,对完工的裸露地面要尽早平整,对道路进行固化处理,及时绿化场地,项目结束后,做好施工场地的植被恢复工作。 2、临时堆放土石方表面进行遮盖、四周进行围挡或定期对临时堆放土石方表面洒水。裸露地面应采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定时定量洒水。车辆应加盖篷布或采取密闭运输方式。使用环保焊条、隐弧焊技术。机械、车辆使用标准柴油,加强机械、车辆维护保养等。 3、施工期废水设防渗沉淀池,可回用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运检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排入集水池内,冬存夏用,不外排。 4、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施工营地设置的垃圾桶集中收集至临时垃圾收集点后统一清运处理。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为建筑废弃料、安装材料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等,建筑废弃料等可回收利用的回用于回填光伏电站区域内检修道路,不可回收的安装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等建筑垃圾集中收集至临时垃圾收集点后统一清运处理。运检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统一清运处理。光伏发电系统运行过程中意外损坏时产生的电池板、玻璃、边框及设备支架等可由生产厂家或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利用;对运行过程中产生逆变器等电子设备交由厂家回收处置或交给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5.光伏电站制定的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
无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