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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

索  引  号 01047834X/2022-03086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2-10-08 16:07
名        称 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
文        号 〔〕号
来        源 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问:高校毕业生赴企业就业可以享受社保补贴政策是什么?

答:各类企业当年新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企业实际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之和予补贴,其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之和,按规定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3年。

问:高校毕业生从事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是什么?

答:新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从事灵活就业的,按照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之和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3年。

问: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政策是什么?

答:自治区范围内,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的,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毕业学年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

(一)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

(二)身体残疾的毕业生;

(三)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四)脱贫家庭毕业生;

(五)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六)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家庭毕业生;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申领流程:由毕业生所在高校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在离校前集中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学生个人也可登录“新疆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进行线上申领。)

问:高校毕业生返乡从事农牧业生产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是什么?

答:新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返乡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的,按其实际参加社会保险种类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并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问: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政策是什么?

答:新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可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见习期间给予见习补贴。

问:对于见习留用有何规定?

答:对见习期未满即与见习人员签订2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将剩余期限的见习补贴按月补发给见习单位。补发月数以见习人员实际在岗时间为准,最长不超过剩余见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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