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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KZ007-2019-000380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克州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19-06-12 19:01
名        称 关于开展2019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克财监〔2019〕6号
来        源 克州财政局

各县(市)财政局: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法定的会计监督职责,加强财政管理、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维护财经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根据自治区财政厅的统一部署,克州财政局决定开展2019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时间、范围和重点

2019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开始,至20191020日结束。按照财政厅检查工作要求,各县(市)财政局要立足实际,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会议精神,围绕国家宏观调控重点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选择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开展会计监督检查。

(一)围绕打赢三大攻坚战,开展地方金融、扶贫、环保等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可选取部分地方金融机构和融资平台公司开展检查,有效防范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可结合对财政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选取部分企事业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可选择部分生态环保企业开展检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落实绿色发展理念。

(二)围绕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开展代理记账机构专项检查。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和扶助小微企业,各县(市)财政局可选择部分代理记账机构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其执业质量、设立条件等情况,切实规范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行为,向社会提供优质的会计服务,为鼓励中小企业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三)各县(市)财政局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关系国计民生的其他重点行业开展检查。

二、检查工作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今年是机构改革到位后履行会计监督检查职责的第一年,各县(市)财政局要提高政治站位,转变监管理念,充分发挥会计监督的管理性和建设性作用,为服务财政中心工作、促进会计行业管理提供重要保障。克州财政局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加强对县(市)工作的指导,建立完善考评制度。各县(市)财政部门要充分保障检查经费,抽调业务骨干,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实检查力量,保证检查顺利开展。

(二)加强学习,依法监督。各县(市)财政部门要严格规范执法检查,牢固树立“有重大问题没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反映不处理是渎职”的理念,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检查。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逐步建立完善财政执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库,对实行随机抽查的事项,从“两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有关制度流程执行。重大检查项目必须开展集中审理,做到每一份处理处罚决定都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充分、定性准确、处理适当、程序规范,切实防范执法检查风险。

(三)加强沟通,有效形成监管合力。各县(市)财政局要加强与审计、国资监管等部门以及行业协会的沟通协调,相互通报检查名单、共享检查结果,有效避免多头重复检查。要充分利用行业协会的专业力量,将行政检查与自律检查有机结合,提高行政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材料上报及考评

(一)材料上报

各县(市)财政局要按时报送以下材料:

1.6月7前需报送的材料:

1)本地2019年度检查工作的布置开展情况。

2)需公示的2019年会计监督检查被检查单位名单。

2.10月20前需报送的材料:

1)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总结。检查总结要求:一是要全面反映各县(市)财政局直接检查和组织县(市)财政局开展检查的整体情况;二是主要做法及取得成效;三是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四是针对问题的意见、建议。总结应简单精炼,突出亮点。

2)代理记账机构检查专题材料。开展代理记账机构检查的县(市)财政局应报送专题材料,主要总结开展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质量、设立条件等,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可行的意见建议。

3)会计评估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1)

4)典型案例、调研报告,各不少于1篇。

3.日常报送的信息等材料:

检查工作开始后,各县(市)财政局要及时报送检查快报(不少于2篇),以反映工作动态情况;要报送1篇经验交流材料,总结反映工作亮点、经验做法和检查成效。

67前和1020日前要求上报的材料应以正式文件报出,电子版通过财政内网邮箱报送;日常信息材料可直接通过财政内网邮箱报送。

财政内网邮箱接收人:财政局财政监督检查局,古力夏依尔·马坎,胡晓玲。

联系电话:090842106224210616

(二)考核评价

检查结束后,克州财政局将对各县(市)财政局的会计监督检查工作进行考核评比。考核内容包括: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投入和整体成效,处理处罚情况,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情况,检查工作时效性,检查方式方法的创新和信息化手段应用,各项材料报送的及时性、数量、质量等。考核评比情况将在全州范围内通报。

克州财政局        

20196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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