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的通知
索 引 号 | 01047834X/2023-00017 | 主题分类 | 财政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2-12-23 10:10 | 发布日期 | 2022-12-23 19:59 |
文 号 | 克财预〔2022〕77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发文单位 | 克州财政局 | 发布机构 | 克州财政局 |
各县(市)财政局:
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的通知》(新财预〔2022〕104号),经研究决定,现下达你县(市)市2022年第二批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万元预算,(项目代码:Z135110059001)项目代码Z135110059001,。该项转移支付预算列“1100207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预算科目。,现就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纳入财政直达资金范围,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该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二、在下达直达资金时,应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财政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三、将中央财政直达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对于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财政直达资金又包含其他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并将中央财政直达资金部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四、各地要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绩效管理与监督,做好绩效监控,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加大对基层财政的支持力度,切实增强基层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能力。
基层财政部门要将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统筹用于惠企利民,积极改善民生、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兜牢兜实“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底线。
附件:1.2022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预算分配表(第二批)
克州财政局
2022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2022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预算分配表(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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