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和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索 引 号 | 01047834X/2021-00482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克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21-11-13 12:10 |
名 称 | |||
文 号 | 〔〕号 | ||
来 源 | 克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和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州发展改革委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自治州发展改革委对2017年以来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经自治州发展改革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决定对《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克州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和停车服务收费的通知>的通知》(克发改字﹝2017﹞449号)予以废止,对《关于印发<“十三五”自治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办法>的通知》(克节能减排办﹝2017﹞1号)予以失效,现予以公布。
2021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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