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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克州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委员 第37号提案的答复函

索  引  号 KZ001-2021-00002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克州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1-01-15 17:39
名        称 关于克州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委员 第37号提案的答复函
文        号 克民提字〔2020〕2号
来        源 克州人民政府督查室

陈建平委员:

您在自治州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底线制度安排, 是脱贫攻坚的最后一道防线。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确保最困难的群体一户漏,一人不落地脱贫,是各级民政部门服务支持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大局,推动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政治责任。

今年以来,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九届八次、九次会议关于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重点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接的通知》(民发[2017]152)“农村低保标准动态、稳定地高于国家扶贫标准”的精神,不断提高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一)提高全州城乡低保标准。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提高全区城乡低保标准的通知》(新民发[2020]37)要求,2020年城市低保提高44元为500/月;农村低保标准提高为4100/年。在城乡低保中的“四类人员”(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低保补助上提高分类施保水平,在2020年城乡低保平均补助水平的基础上再增加22/月。

(二)精准认定、精准施保。一是严格政策性保障界限,重点针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进行兜底。建立县、乡、村低保公示体系,将享受低保人员名单在所在村(社区)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二是健全低保对象认定方法,推进阳光低保,及时对建档立卡监测户、一般户中边缘户、建档立卡预警户、无劳动力户、失能失智、重病重残进行兜底保障,做到不漏一户。三是全面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加强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加强对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动态管理,做到“凡进必核”“在保必核”,实现精准认定、精准施保、精准兜底。四是开展定期复核,加强与人社、扶贫、医保、残联等部门的日常沟通、信息共享,及时了解掌握通过就业、产业扶持、护边员等政策扶持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对不符合条件的按程序退出,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鼓励低保对象通过发展产业、转移就业等途径增加收入。脱贫攻坚期内,纳入农村低保的贫困户人均纯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后,给予一年时间的渐退期。

(三)启动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更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在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纳入联运机制保障范围。执行期限为20203月至6月。

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加强政策宣传、完善制度措施、实行动态清理、开展专项治理、加大监督检查等措施,加强与人社、扶贫、医保、残联等部门的日常沟通、信息共享,堵塞“错保”、“漏保”漏洞,加大救助范围,最大限度地防止发生冲突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

感谢政协委员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单位:自治州民政局

单位负责人:艾尼瓦尔·艾山

经办人:杜晓琴 联系电话:0908-4231508



20206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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