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自治州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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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28日在自治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自治州财政局局长卢兴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自治州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受州人民政府委托,我向会议做关于2021年自治州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一、2021年度全州财政决算情况
(一)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收入情况:2021年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77,94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7,860万元,增长11.16%。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06,525万元,较上年增长14.22%;非税收入完成71,415万元,较上年增长6.88%。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体保持平稳增长,主要受经济稳定恢复和价格上涨等影响,在有效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的基础上,税收收入恢复性增长;非税收入增幅收窄,主要是财政部门扎实执行各类降费政策,提高财政收入质量,进一步压缩了非税收入规模。
支出情况:2021年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790,86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5,256万元,下降2.99%。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2020年中央加大了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力度,拉高了基数;另外州本级G219线公路建设项目资金到位较上年大幅减少。
2、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21年全州一般公共预算财力总计为1,886,5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7,940万元,自治区补助收入1,435,94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217,0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729万元,调入资金29,521万元,上年结余7,441万元。2021年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为1,877,9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790,863万元,专项上解支出6,98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65,413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69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一般公共预算结余结转8,619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8,619万元,净结余为零。
3、超(短)收收入安排情况
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较年初预算数超收10,453万元,其中:州本级超收9,101万元,县(市)超收1,352万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超收收入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短收收入相应调减支出,2021年末全州未发生财政赤字。
(二)全州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收入情况:2021年全州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47,231万元,较上年增长69.18%;自治区补助收入5,694万元;上年政府性基金结余11,019万元;调入资金3,72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98,000万元。
支出情况:2021年全州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32,934万元,较上年下降15%;上解上级支出88万元;调出资金22,656万元。
收支平衡情况:收支相抵,年底滚存政府性基金结余9,988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各级政府强化土地开发力度,国有土地出让收入较上年增加1.49亿元;另外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较上年增收0.43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2021年发行专项债券较上年减少2.4亿元。
(三)全州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375,275万元。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43,147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32,129万元,按可比口径计算,结余较上年实际下降24.76%,下降的主要原因:2021年增加疫苗及接种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增支较多,结余减少。
(四)全州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2021年全州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9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7万元;上年结余4万元。2021年全州国有资本经营支出72万元;调出资金22万元;收支相抵,年末国有资本经营结余76万元。
二、2021年度自治州本级财政决算情况
(一)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收入情况:2021年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9,801万元,较上年增加3,482万元,增长21.34%。主要原因是经济持续稳定恢复,收入增收较大。
支出情况:2021年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53,331万元,较上年减少99,998万元,下降28.30%,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州本级到位的专项补助较上年大幅减少,另一方面坚持财力下沉,加大对县(市)转移支付力度。
2、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21年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为273,6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9,801万元,自治区补助收入232,288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8,6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31万元,调入资金2,376万元,专项上解收入178万元,上年结余7,416万元。2021年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53,331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4,521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57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一般公共预算结余结转7,260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7,260万元,净结余为零。
(二)州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收入情况:2021年州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355万元,较上年下降30.37%;自治区补助收入4,454万元;上年政府性基金结余1,361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3,000万元。
支出情况:2021年州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6,748万元,较上年下降14.00%,调出资金123万元。
收支平衡情况:收支相抵后,年底滚存政府性基金结余4,299万元。
(三)州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2021年州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63,378万元,较上年下降4.10%。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30,458万元,较上年下降17.60%。收支相抵当年结余32,921万元。
(四)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2021年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72万元。2021年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50万元;调出资金22万元。收支相抵,年底无结余。
三、涉及的其他几项具体问题
(一)对下级财政转移支付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2021年自治区对自治州转移支付补助1,435,940万元,较上年减少146,303万元,降低9.25%(其中:一般转移支付补助1,281,009万元,较上年减少135,289万元,降低9.55%;专项转移支付补助154,931万元,较上年减少11,014万元,降低6.64%);自治州对县(市)转移支付补助1,203,651万元,较上年减少44,727万元,降低3.58%。
政府性基金:2021年自治区对自治州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补助5,694万元,较上年减少38,397万元,降低87.08%。自治州对县(市)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补助1,240万元,较上年减少40,256万元,降低97.01%。
国有资本:2021年自治区对自治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补助67万元,较上年增加61万元。自治州对县(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补助67万元,较上年增加61万元。
(二)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经自治区财政厅核定,自治州党委同意,报请州人大常委会批准,2021年末自治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72.04亿元,其中:州本级14.59亿元。2021年末自治州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66.51亿元,其中:州本级13.93亿元,限额与余额差值0.66亿元,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州人大批准的债务限额以内。
2.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情况:自治区对自治州转贷债券资金415,000万元,较上年增加62,000万元,增长17.56%,其中:转贷再融资债券资金52,000万元,较上年增加15,000万元,增长40.54%;转贷新增一般债券资金165,000万元,较上年增加71,000万元,增长75.53%;转贷专项债券资金198,000万元,较上年减少24,000万元,降低10.81%。自治州对县(市)转贷债券资金393,400万元,较上年增加75,900万元,增长23.91%。
3.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情况:2018年8月末上报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隐性债务29.72亿元,按照化解方案分10年化解完成,2018年至2021年化解任务为9.25亿元。经自治州各级紧盯目标、勠力同心、全力以赴积极工作,实际化解额达18.47亿元,超计划99.68%,2021年化解1.21亿元。当前自治州本级、阿合奇县已全面完成化解任务,全州无新增隐性债务,2021年末隐性债务余额减少到11.25亿元。
4.债务风险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部的债务风险等级测算标准及自治区的相关文件规定,截至2021年末,自治州整体债务率106.36%,债务风险等级为绿色,在全疆处于风险较低地区,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三)“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和使用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和州委十条规定,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有关厉行节约的一系列规定,严格执行一般性行政支出开支标准,从严控制会议费、接待费、差旅费和公务用车等支出,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一是在部门预算安排上,明确要求部门和单位按照类档标准科学合理测算其“三公经费”支出,从源头控制其支出规模。二是在预算执行中,严格要求部门和单位必须按照批复下达的“三公经费”预算执行,对超计划申请“三公经费”的,财政部门不予追加。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建立“三公经费”支出季报制度,要求各单位据实统计填报“三公经费”支出数据,加强对比分析,实行动态监管,严控“三公经费”。2021年全州“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4,855万元,比上年减支433万元,降低8.19%。其中: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28万元,比上年减支306万元,降低6.75%;公务接待费支出627万元,比上年减支125万元,降低16.62%;因公出国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支2万元。
州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127万元,比上年减支73万元,下降6.08%。其中: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59万元,比上年减支32万元,降低3.23%;公务接待费支出168万元,比上年减支39万元,降低18.84%;因公出国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支2万元。
四、2021年落实州人大决议和主要财政工作情况
2021年,在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全州各级财政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中央、自治区、州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和疫情的叠加冲击,认真落实自治州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预算的决议,
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并更加积极有为,统筹财政资金资源,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总体呈现“五个突出”,即:突出稳中求进、突出发展为先、突出人民至上、突出依法行政、突出安全理念。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突出稳中求进,多点发力实现平稳运行
始终把保障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和州委重大决策部署放在重要位置,狠抓组织收入,优化支出结构,统筹各类政策资源,集中财力办好大事要事。一是抓好组织收入工作。把组织收入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落实部门组织收入责任,强化“一盘棋”思想,紧盯宏观经济走势和税收政策变化,做好重点税源、重点行业收入监控分析,严格非税收入管理,力促财政收入实现了平稳增长;二是强化财政保障能力。围绕州委重大决策部署,多措并举提升资金保障能力。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人民过好日子”的要求,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突出财政支出的公共性、普惠性、精准性,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大力压减和控制一般性支出,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强化和完善预算约束,进一步完善结余资金收回机制,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及时收回长期闲置和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结转结余资金3.43亿元,让“沉睡”的资金动起来,优先用于“六稳”“六保”等重点支出,也为落实好“三保”工作、债务化解、产业发展和惠民惠农补贴发放等支出提供了坚强保障;三是资金支出安全高效。完善常态化抓支出机制,强化支出督办,综合采取提前下达、预拨、盘活存量等举措,不断加大预算执行进度;完善直达资金管理机制,坚持“一竿子插到底”,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加强直达资金日常监管和重点监控,强化直达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全部用于“六稳”“六保”工作任务,助企纾困解难。2021年中央、自治区下达自治州直达资金32.39亿元,支出29.81亿元,支出进度92%,居全疆前列。
(二)突出发展为先,多措并举助推经济发展
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有效,用活用好中央和自治区出台的财政金融、减税降费、纾困惠企、稳岗就业等一揽子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健康发展。一是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着眼“放水养鱼”、增强发展后劲,推动财政可持续,精准实施减税降费,及时兑现留抵退税等优惠政策,全年实施减税降费和留抵退税5.83亿元,有效减轻企业负担;二是打好引导金融资本“组合拳”。出台了《克州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评价办法》,将评价结果应用于住房公积金、社保基金的竞争性存放,有力调动了各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的积极性。通过建立《克州特色优势产业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为55家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2.59亿元,稳定700余个就业岗位,用财政资金小杠杆撬动银行贷款大放量;三是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筹措各类资金7.03亿元用于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筑巢引凤。积极对接争取自治区延续对伊尔克什坦口岸园区每年6,000万补助资金等各项优惠政策,使园区在“十四五”继续保持政策优势。安排产业发展资金1亿元用于“一带一路”核心区、江苏产业园区、伊尔克什坦口岸江西进出口产业园建设,推动各类优质企业入园落地;四是抓好重点项目提质增效。积极做好项目前期,把项目建设作为拉动投资和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发行新增债券36.3亿元,争取重大项目建设资金12.6亿元,主要用于G219线公路建设、保障性安居房、煤改电工程和林业改革发展等项目资金。用准用快用好9亿元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发挥专项资金引导撬动和示范引领作用,通过贷款贴息、担保费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助推“八大产业”发展壮大。
(三)突出人民至上,多管齐下保障民生支出
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财政工作的奋斗目标,增加投入、保障基本、健全机制,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财政工作更接地气、更有温度。一是全力保障基本民生。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共同富裕的工作要求,持续推进以就业、教育、医疗、社保、安居等为重点的“十项惠民工程”,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族群众。2021年全州发放惠民惠农补贴资金12.69亿元,惠及群众25.81万人。民生支出完成126.35亿元,占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0.55%,各族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持续增强;二是足额保障基层“三保”。始终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将“三保工作绝对不出问题”作为县(市)财政运行的底线,统筹财政资金,加大对财政困难县(市)基层转移支付力度,精准调拨库款,健全“三保”预算审核、风险监控、应急处置全过程管理机制,切实保障了县(市)工资发放、基层运转和基本民生支出;三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落实“一个一般不低于,两个只增不减”要求,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持续强化城乡义务教育投入,推进学前教育、高中教育统筹发展,强化职业教育支持力度,支持高等教育发展。2021年全州累计安排教育支出35.85亿元,较上年增长14.17%;四是积极保障疫情防控。全力保障“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支持重点部门、重点场所、重点群体疫情防控,2021年全州累计筹集疫情防控资金7.58亿元,为守好三道门、落实好八项预警机制提供了坚强的资金保障。
(四)突出依法行政,多点突破提升管理水平
2021年,全州各级财政聚焦构建现代财税体制和现代财政制度新任务,不断拓展已有改革成果,探索实施新的改革事项,财政改革持续得到深化。一是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面推进。全州各县(市)财政、各预算单位全面启动了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通过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与财政监督的全面深度融合,实现系统化预算管理顺向控制、逆向反馈的闭环式监管;二是地方债务风险有效防范。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预警及防范工作机制,如期完成0.74亿元隐性债化解任务。通过县(市)联动、专家联审,组建新增债券项目库177.5亿元,努力扭住了“储备项目等资金”的局面。全州因债券资金管理使用规范,获得自治区1.4亿元奖励,有力保障了项目资金需求;三是财政监督长效机制不断健全。深入实施绩效评价管理,树牢“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绩效理念,实现州、县两级“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闭环管理,加大重大项目绩效评价力度,对重大政策和项目进行全周期跟踪问效,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完善财政与审计、财政与纪检联动监督机制,推动部门单位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扎实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整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四是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全面公开政府预决算信息,督促指导预算单位严格按照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预决算,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财政透明度进一步提高。
(五)突出安全理念,多策并用提高监督效能
人大财政监督和政府审计监督对维护财政经济秩序,促进廉政建设,保障经济高质量健康发展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一是主动接受人大、审计监督。依法向州人大报告预算调整、债务管理使用、绩效评价结果等情况,认真落实与自治州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的沟通协调机制,落实人大预算联网监督机制,自觉接受预算决算审查监督。配合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审计部门做好专项审计检查,落实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及时全面完成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二是完善内部控制,加强收支预算、国库、资产、债务等领域监督检查,降低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三是落实自治州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对自治州人大财经委提出的意见逐项研究、积极改进,全面报告落实情况和后续措施;四是及时回应自治州人大代表关切、认真倾听代表意见,使财政工作更加符合民心民意。
各位委员,做好2022年财政收支预算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政府财政工作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在自治区党委和州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自治区十届三次会议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把依法治疆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紧跟新形势,把握新要求,抢抓新机遇,应对新挑战,认真执行好本次人大决议,紧盯使命职责、紧盯形势任务,真抓实干、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在新时代财政改革发展工作中取得新气象新作为,为实现克州社会大局长期稳定,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克州贡献财政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