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关于自治州准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文件的通知
索 引 号 | 01047834X/2024-00171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4-01-15 06:45 | 发布日期 | 2024-01-16 13:24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发文单位 | 克州医疗保障局 | 发布机构 | 克州医疗保障局 |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卫健委:
为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经克州医保局第5次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决定废止《关于自治州准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克医保发〔2019〕31号)文件。
克州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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