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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州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047834X/2023-01737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名        称 自治州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3-05-04 23:53 发布日期 2023-05-08 23:45
文        号 克减〔〕〔2023〕2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单位 克州应急管理局 发布机构 克州应急管理局

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减灾委各成员单位:

今年5月12日是第15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是“防范灾害风险护航高质量发展”,5月6日至12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自治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新减明电〔2023〕2号)部署要求,按照自治州党委、政府工作安排,切实组织做好2023年全国防灾减灾日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活动主题,深入开展防灾减灾活动

2023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

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实现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今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活动的主题是“防范灾害风险护航高质量发展”。各县(市)、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要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和提醒社会各界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关口前移和问题导向,加强灾害防治能力建设,加大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持续筑牢安全发展基础,为自治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推动安全宣传“五进”,提升全社会灾害风险防范意识

各县(市)、各部门要坚持传统和新兴媒体相结合,组织开展各类灾害风险防范基本知识和灾害应对技能培训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特别是要加强地震、气象、洪涝、地质等灾害的风险识别和自救互救技能培训,提高公众应急避险意识和能力。要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增强企业防控安全风险和应急处置能力。强化企业负责人安全责任意识,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培育企业安全文化,筑牢安全管理防线。要推动安全宣传“进农村”,扩展防灾减灾宣传手段,加强农牧民对火灾、农机、交通以及安全用电用煤用气用水用火和地震、洪涝、地质等灾害方面的安全宣传教育,全面提升各族群众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增强基层政府安全管理能力,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安全支撑。要推动安全宣传“进社区”,持续巩固深化政治损害群众利益、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成效,加大社区公益宣传力度,深入普及生活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常识以及应急避险、自救互救技能,推动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生活环境。要推动安全宣传教育“进学校”,推动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课堂教学、社会实践、班级活动中落实安全教育内容,强化学生和教职工安全意识,做到安全宣传从早抓起、从小抓起,根植安全理念。要推动安全宣传“进家庭”,将家庭安全宣传教育融入“最美家庭”“文明家庭”“五好家庭”等创建活动中,积极推动家庭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强化各族群众防范重特大突发事件的意识,提升以家庭为单元的安全能力建设。以生活安全和防灾减灾知识普及为重点,以点带面、辐射带动,发挥安全宣传走进家庭、影响社会的积极作用。

三、丰富宣传活动载体,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在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中,各县(市)、各部门要坚持传统和新兴媒体相结合,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宣传活动,采取线上和线下宣传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六个一”系列活动。要组织一系列宣教活动,结合辖区和行业特点,充分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通过短视频、音频、图解、动漫、H5等信息可视化形式,制作或转载防灾减灾公益广告和新媒体产品;在机关、企业、社区、校园以及地标建筑、广场、商场、公园、公交、车站等场所,利用公共电子屏播放等形式,宣传防灾减灾知识。要举办一系列在线讲座,通过网络公开课、新媒体直播、在线访谈等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众普及气象、地震、水旱、地质、森林草原火灾等各类灾害知识和防范应对基本技能。要开展一系列宣传报道,在门户网站开设防灾减灾活动宣传专栏,向社会公众发送防灾减灾相关短信、微信,播放科普专题节日,组织主流媒体集中报道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及各县(市)、各部门单位工作成效。要开展一系列应急演练,针对洪涝、地质、地震等灾害以及火灾、燃气泄漏、危险化学品等事故,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包含灾害事故预警、应急指挥、人员疏散和搜救、群众生活救助、伤员救治、物资调运、信息共享、社会力量参与等内容的演练活动,提高灾害应急能力。要开放一系列场馆,充分运用各类科技馆、博物馆、防灾减灾科普教育基地、生命安全教育培训体验基地、重特大灾害事故遗址遗迹等防灾减灾宣传阵地,设立专门区域,组织专题宣讲,多形式开展防灾减灾体验和科普展览等宣教活动。

四、深化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应用,推动风险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变

各县(市)、各部门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做好普查收官阶段各项工作,要充分利用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按照“边普查、边应用、边见效”的原则,将科普成果应用到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大战略、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等各领域。推动实施普查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科学划定辖区灾害设防标准,探索建立自然灾害红线约束机制,引导人口、设施、产业向更安全区域集中,实现高质量安全发展。结合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中发现的重点隐患,建立自然灾害防治重点清单,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的要求,针对灾害易发多发区的建筑物、重大基础设施、重大工程等,特别是要结合主汛期防洪薄弱环节,对行洪河道、水库(水电站)、山洪、地震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城市防洪排涝设施等开展排查整治,做到风险隐患早发现、早处置。要进一步巩固深化“生命通道”专项宣传教育和整治活动成果,针对住宅小区、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物、医院、学校、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各类影响应急疏散和救援的突出问题,打通居民群众生命通道。要及时总结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形成的有益经验,从机制框架、人员队伍、法规政策、系统平台、项目支持等方面,探索推动构建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评估长效机制。围绕重大战略、重大建设工程、重要发展规划、重点领域和重大灾害应对,推动普查成果应用,推出一批具有地域特点和行业特色的应用成果。

五、加强灾害应对各项准备,有力有序有效应对各类灾害

各县(市)、各部门要针对灾害风险形势未雨绸缪做好灾害应急各项准备工作,进一步发挥防灾减灾救灾相关议事协调机构统筹协调职能,加快防灾减灾救灾、应急体系建设、应急物资保障、防灾减灾救灾科技创新等规划实施,加强资源统筹,拓宽资金渠道,推动实施一批强基础、增功能、利长远的重大工程项目,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一是深化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应用。要全力做好普查收官阶段各项工作,高质量完成评估与区划报告编制,积极探索建立常态化普查评估机制,推出一批具有地域特点和行业特点的应用成果;加强侧重隐患评估、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重点普查成果的解读和经验做法、典型案例的宣传推广,提升普查成果及其应用效益的社会知晓率。二是健全应急物资保障机制。利用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摸清应急物资储备底数,结合辖区灾害风险能力,有针对性扩充应急物资储备规模,扩展救灾物资品种品类,更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支持多灾易灾乡(镇)、村(社区)应急物资储备库(点)建设,鼓励引导不同社会主体和家庭个人储备基本应急物资和救生避险装备,继续推广使用家庭应急包。三是强化灾害应急准备。加大对基层灾害信息员、网格员、地震速报员、护林员等人员的培训,有效统筹基层各类应急信息系统或网络平台,做到灾后快速反应、有效应对。四是加强灾害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和行动措施,落实预警信息“叫应”机制,做好避险转移准备,统筹利用互联网、大数据、自媒体等新技术手段和大喇叭、“吹哨子”等传统手段,打通灾害风险预警“最后一公里”,切实做到及时转移,最大程度避免人员伤亡。

六、做好统筹协调,筑牢大安全大应急理念

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将提升基层防灾减灾能力作为辖区、本部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内容,全面加强基层能力建设。要以“知风险、会防范、能应对、有准备”为主线,防范和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目标,强力提升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三大支撑”,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应急安全治理格局。要以机构队伍建设为重点,建立健全基层防灾减灾救灾力量体系,完善综合减灾基础设施,加强灾害信息员、安全监督员、隐患信息报送员等群防群治队伍建设,通过资源整合、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实施社区防灾减灾救灾服务行动计划,推动增强城乡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要以网格化治理为切入,将防灾减灾纳入基层网格化治理体系,建立健全激励引导机制,鼓励群众成为群防群治的基本力量。要持续高质量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以避险避灾为重点全面开展转移路线标志设立,加强对社会力量的登记备案和能力培育,建立健全参与协同机制,规范救灾捐赠行为。要更好发挥金融、保险等市场机制在防灾减灾中的积极作用,优化灾害保险的应急保障机制,完善风险融资机制,通过宣传、科普教育等形式,提升公众参保意识。要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宣传推广典型案例,加大表彰制度,形成全社会参与防灾减灾的良好氛围。

各县(市)、各部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形式主义,确保宣传活动取得成效和经验,认真总结提炼具有本县(市)本行业领域防灾减灾特色活动成果。请各县(市)、各部门于5月15日前将本县(市)本部门开展活动的总结报告及相关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报自治州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州应急管理局),电子版以信息快报发送至自治州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0908-4233953(传真)


附件:2023年自治州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自治州减灾委员会          

2023年5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2023年自治州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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