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位置:
  2. 首页 > 信息公开 > 克州自然资源局 > 文件
  3. > 正文

关于乌恰县新建(煤炭)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的批复

索  引  号 01047834X/2023-02802 主题分类 土地
名        称 关于乌恰县新建(煤炭)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的批复
成文日期 2023-08-31 20:45 发布日期 2023-08-31 20:44
文        号 克自然资函〔2023〕75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单位 克州自然资源局 发布机构 克州自然资源局

乌恰县人民政府:

贵县《关于报批乌恰县新建(煤炭)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恰政发〔202317号)已收悉,业经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国有土地6.6767公顷(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6.6767公顷,作为乌恰县新建(煤炭)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用地。该项目使用乌恰县脱贫攻坚专项计划指标。

二、加强土地供应管理,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严禁向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和产能过剩项目供地,按照呈报的规划用途和批准的用地面积进行建设,防止土地闲置。按照土地使用标准,从严控制各类建设项目用地规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克州自然资源局          

20238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解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