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位置:
  2. 首页 > 信息公开 > 克州生态环境局 > 文件
  3. > 正文

关于克州阿合奇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克州段)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  引  号 01047834X/2024-01028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名        称 关于克州阿合奇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克州段)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成文日期 2024-03-22 12:37 发布日期 2024-03-22 13:35
文        号 克环评函〔2024〕10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单位 克州生态环境局 发布机构 克州生态环境局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克州供电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对<克州阿合奇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克州段)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申请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克州阿合奇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克州段)(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图什市、阿合奇县境内,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新建阿合奇220kV变电站位于阿合奇县哈拉奇乡,主变规模容量为1?MVA,220kV出线2回、110kV出线3回、35kV出线2回及相关配套设施;(二)新建喀什~阿合奇(克州段)220kV输电线路,线路全长231.7km,全线单回路架设;(三)新建进站道路,生活设施、辅助生产用房等辅助工程和事故油池、生活垃圾、生活处置等环保工程。

本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永久基本农田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环境敏感区。建设项目总投资3927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52%。

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克州阿合奇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克州段)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评价结论和阿合奇县分局出具的初审意见(阿环初审函〔2024〕2号),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该本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和环境管理过程中要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剥离表土堆放在临时施工场地采取彩条布铺垫、密目网苫盖、编织袋拦挡等措施进行防护,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表土回覆,进行土地整治。施工结束后选择根系发达,固土持水能力强的适生草种、灌木种进行人工植被恢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场地抑尘和降尘措施,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措施,避免大风天气土方开挖施工,降低因施工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防渗污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取上部较清洁废水用于施工道路洒水降尘,循环使用,不外排;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限制夜间施工;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加强维护保养和运营管理,变电站运行期间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标准限值要求,输电线路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运至就近垃圾转运站处置;施工工程弃方用于场内道路路基回填、护坡平整及迹地恢复。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就近垃圾转运站处置,变电站备用电源使用的蓄电池需要更换时应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统一收集处置,不得随意丢弃。

(五)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管理相关要求。按环评要求建设有效容积为55m3具有油水分离功能的主变压器事故油池和有效容积为10m3具有油水分离功能的高压电抗器事故油池,事故油池应进行防渗漏处理。收集后的事故油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得自行处置,危险废物转移严格落实“五联单”制度。废弃物暂存场所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标准要求。

(六)严格落实防治电磁环境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环境保护措施,确保线路两侧和变电站周边居民区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限值要求。

(七)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杜绝突发环境风险等事故发生。

三、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明确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工程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你公司应将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概算纳入设施以及施工、工程监理等招标文件及合同,并明确责任。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克州生态环境局阿图什市分局、阿合奇县分局要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加强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

五、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至克州生态环境局阿图什市分局、阿合奇县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克州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22日            

解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