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蒋隆文、赵华等十一名同志退休的批复
索 引 号 | 01047834X/2024-00343 |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4-01-31 10:56 | 发布日期 | 2024-01-31 11:45 |
文 号 | 克人社发〔2024〕3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发文单位 | 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机构 | 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克州社会保险中心,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文件精神,经2024年1月28日克州人社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蒋隆文、赵华、邓秀娥、谭建华、刘晓荣、郑卫红、李玉华、米哈古·司热衣、艾尼瓦尔·买买提、郝广云、吾守古丽·依明等11名同志退休。
蒋隆文、刘晓荣、郑卫红三名同志符合国发〔1978〕104号文件第一条一项退休条件,同意退休,从2023年12月起执行。
赵华、邓秀娥、谭建华、李玉华、米哈古·司热衣、艾尼瓦尔·买买提6位同志符合国发〔1978〕104号文件第一条一项退休条件,同意退休,从2024年1月起执行。
郝广云、吾守古丽·依明2名同志符合国发〔1978〕104号文件第一条第一项退休条件,同意退休,从2024年2月起执行。
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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