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吐逊古丽·买买提、宋瑞等十三名同志退休的批复
索 引 号 | 01047834X/2023-03759 |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3-12-05 10:27 | 发布日期 | 2023-12-08 10:26 |
文 号 | 克人社发〔2023〕113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发文单位 | 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机构 | 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克州社会保险中心,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和《关于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劳社字〔2003〕41号)文件精神,经2023年12月1日克州人社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宋瑞、吐逊古丽·买买提、如先古·买买提、加帕尔·热合曼、胡国建、张德华、邓先琼、陈胜礼、高建军、亚库普·阿帕、托乎提巴衣·斯马衣、邓德勤、赵武杰等13名同志退休。
胡国建、张德华2位同志符合国发〔1978〕104号文件第一条一项退休条件,同意退休,从2023年11月起执行。
高建军、亚库普·阿帕、托乎提巴衣·斯马衣、邓德勤、4位同志符合《关于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劳社字〔2003〕41号)文件退休条件,同意退休,从2023年12月起执行;宋瑞、吐逊古丽·买买提、如先古·买买提、加帕尔·热合曼、陈胜礼5位同志符合国发〔1978〕104号文件第一条第一项退休条件,同意退休,从2023年12月起执行。
赵武杰同志符合《关于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劳社字〔2003〕41号)文件退休条件,同意退休,从2024年1月起执行;邓先琼同志符合国发〔1978〕104号文件第一条第一项退休条件,同意退休,从2024年1月起执行。
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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