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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 01047834X/2024-00127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 2024-01-15 18:02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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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号 | ||
来 源 | 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克州人社局)高度重视,结合人社实际,形成本单位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资料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在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以下简称克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xjkz.gov.cn)信息公开年报专栏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克州人社局联系,联系地址: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图什市帕米尔路东19院;邮编:845350;电话:0908-422221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克州人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条例》以及自治区、自治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聚民心,更好助力就业增收、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积极推动主动公开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克州人社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州贯彻落实自治区2023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精神,一是定期公开信息。2023年克州人社局结合工作实际转载法规条例,认真编制退休批复、技术等级资格通知、就业创业、社保提质扩面、人事招考、企业扩岗补助、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等文件,及时在克州人民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向全社会主动公开。二是全年在克州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公示、公告、通知等各类信息175条。其中领导成员2条、内设机构4条、文件15条、执行法规条例4条、就业创业条例47条、社会保险31条、行政处罚信息4条、行政执法8条、职业资格目录6条、人事招考18条、社会保险19条、结果公示17条。
2.提升人社服务方面。2023年,克州人社局积极推动人社业务进驻州政务服务大厅,将社保登记、申报缴费、社保系统转移接续、待遇申领等4大类36项业务进行梳理,积极推行并联事项“打包办”、日常业务“畅通办”、异地业务“跨省通办”等改革,努力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一是推行“网厅一体化”建设,实现社保服务更加高效便民。整合资源建立“综合柜员制”,做到“线下”业务“一窗通办”,取消所有不必要的证明材料,前台无差别受理所有业务,后台经办复核,即办件即时办结,承诺件在规定工作日内办结。充分利用国家人社部、自治区人社厅公共服务平台、“新疆智慧人社APP”平台,推进社保业务与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逐步实现社保业务“一网通办”“跨省通办”,全州“网厅一体化”办理各类业务88.66万件。二是以“互联网+人社”为支撑,进一步推动社保服务向基层延伸。依托国家、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在各乡镇(街道)、村(社区)社保窗口保留老年人熟悉的传统服务方式的同时,进一步优化基层公共服务平台,推进网上办事、资格认证工作,在全州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已建成统一规范、功能齐全、便民高效的社保业务窗口214个、工作人员221人、基本满足全州26.1万名城乡居民在“家门口”办理参保登记、信息维护、资格认证等45项高频社保经办服务工作。三是拓展“社银业务合作”,推行社保业务“多点位”办理。聚焦参保群众在社保领域中的难点、焦点问题,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优化升级经办服务,在全州推行“社银合作”服务模式,建立5个“社银一体化”营业网点,让社保服务实现了由“窗口办”转变为“多点办”的便民服务圈。
(二)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
在克州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各项申请公开的电话号码、信函地址等渠道,确保申请渠道畅通。全年共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因申请内容属于工作秘密,不宜进行公开。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克州人社局严格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一是严格规范信息公开管理流程。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三校”机制。二是扎实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规范解读程序,不断深化解读内容,提高全民人社业务知晓率,并按照相关要求提供政策咨询服务。三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克州人社局认真进行梳理,2023年未制发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7个;同时,结合工作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并报请克州司法局废止已超过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实效的规范性文件1个(《关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后继续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扶贫政策的通知》(克人社发〔2019〕94号)。
(四)推进公开平台建设
克州人社局统筹利用部门网站、政务热线等资源,全方位、立体式进行政务公开。一是持续依托克州人民政府公开门户网站克州人社局信息公开专栏及时更新政务信息。二是开设“克州人社”微信和抖音公众号,发布人社政策业务信息77条,进行多样化公开。
(五)持续强化监督保障
克州人社局始终坚持加强政务公开内容日常监督,加大监管力度,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定期不定期检查,强化监督工作。一是安排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明确专人负责,定期收集应公开的信息,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二是切实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准确规范。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及时梳理政务信息、准确发布、规范运行,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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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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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1 |
7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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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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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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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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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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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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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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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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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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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13.41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其它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结果 纠正 其他 尚未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诉讼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结果 纠正 其他 尚未 总 结 结 其 尚 总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3年克州人社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政策类、法规类信息公开力度不够的问题。
2024年,克州人社局将准确把握政务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守正创新,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持续依托克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克州零距离、“克州人社”抖音微信公众号,针对政策类、法规类信息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公开、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推进政府信息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