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相关问题咨询
信件信息
信件名称: | 社保相关问题咨询 | ||
提交时间: | 2020-12-24 | ||
信件内容: | 你好,现咨询社保相关问题,望回复!1,企业女员工缴纳社保未满1年,在生育后是否可以报销生育住院费用以及生育津贴?在生育时未交满一年,是否可以在交满一年后在报生育津贴?2,生育女员工在产假期间,公司是否可以先行每月垫付生育津贴,在员工产假结束后报销生育费用及生育津贴后在返还公司先行垫付的工资?3,社保在克州交的,但是办事处办公在喀什,在喀什看病方便,是否可以办理异地定点医院直接在喀什医院结算?4,社保12333克州是否未开通?打这个电话输入区号后无法接通,已经尝试过多次!盼回复,感谢 |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 克州人民政府 | 办结时间 | 2020-12-30 |
回复内容: |
刘立梅你好: 你来信反映“社保相关问题咨询”的问题,交办克州人社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今年疫情期间,克州人社局部分时间工作人员居家隔离,同时根据州委组织部的要求工作人员又安排赴农村开展工作,所以上述时间无法接听12333咨询服务电话。现就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克州企业职工连续缴费满六个月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二)生育女职工在产假期间未享受企业任何工资待遇、津贴的前提下,可申请社保生育津贴。 (三)在职人员提供单位长期派驻文件可办理异地安置手续。 感谢关注“州长信箱”! |